鲜血顺着雪亮的刀锋缓缓滴落,落在淡黄色的沙地上,转瞬洇开,一滴一滴,凄美有若冥花。
几个兵卒喉咙动了动,不可思议的看着提刀的校尉,艰难问道:“长孙校尉……这是何故?”
唐军最重名誉,也最重袍泽之情。
他们能够在冲锋的时候放心的交给袍泽,亦能够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身躯去给袍泽挡刀,因为他们确信,易地而处的时候,他们的袍泽会毫不犹豫去做相同的事情。
唐军赖以横行天下的根本,不是精良的兵械,不是充足的操练,而是袍泽之间相互关照、甘愿牺牲的真挚之情!所有兵卒都将袍泽视为兄弟,大家生死相依,荣辱与共,这才缔造出如今大唐盛世恢弘版图!
然而眼前发生的一切,却彻底颠覆了他们的信念……
当一支精锐的斥候队伍与数百里之外发现了敌踪,全部斥候为了能够及时向本部示警而甘愿螳臂挡车一般挡在数万敌军行进的路线上,即便粉身碎骨碾为齑粉亦在所不惜,最终他们拼死保护的袍泽在抵达本部的那一刻,却死于自己袍泽的刀下……
简直骇人听闻!
……
长孙校尉面对麾下质疑之中甚至有些愤怒的目光,脸颊的肌肉抽搐一下,目光阴狠,环视一周,呵斥道:“军中机密,岂是尔等可以得知?此人乃是敌军之奸细,若是依照他所说,大军前去救援,必定迈入敌人布好之陷阱!”
麾下兵卒们尽皆沉默。
都是血气方刚的汉子,未必念过多少书,但谁都不是笨蛋,绝不会被他这一番毫无证据的话语糊弄过去。
就算是奸细,焉能是你一个小小的校尉便可以断然处置?
长孙校尉也知道没人会相信他的鬼话,不过必须先给这个斥候、这件事情定个性……
他将横刀在靴底擦拭掉残余血迹,还刀入鞘,这才把目光从麾下众人脸上一个一个的看过去,缓缓说道:“尔等皆是吾之乡党,自关中走出的那一刻,便生死与共、福祸相依,吾又岂能害了大家?”
有人沉不住气,闷声道:“可是杀害袍泽,耽误军机,又污蔑同僚……等同死罪。”
是不是福祸相依尚且不知,然而长孙校尉的这番作为,却将大家害惨了!一旦事发,按照唐军军纪,不仅他们所有人都要枭首示众,就连家人亦将充军流放,永世为奴!
错非因为他是校尉,是大家的长官,更是长孙家的子弟,否则这会儿大家早就一拥而上将其擒拿,交由薛司马处置,从而将大家给摘出来……
长孙校尉凝视着问话之人,语气严厉:“此间唯有吾等众人,那一支斥候如今已然全军覆没,无一活口,尔等不说,吾不说,谁知此间之事?”
见到大家依旧面色惊疑,很是不忿,他又续道:“此人既死,敌军入寇碎叶水的消息便再也无人得知,吾等只需装模作样的向着碎叶水的方向跑上一圈,然后回禀薛司马,发现了敌军之踪迹……这等大功,岂非凭白得来?”
兵卒们相互观望,却并未有多少喜悦之情。
残杀袍泽已然罪在不赦,如今又贪墨军功……纵然神不知鬼不觉,却也过不去自己心里那道坎。
有人嗫嚅一下,问道:“若是那支斥候有人存活……”
话说一半,他自己也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其愚蠢的问题,赶紧闭嘴。
一支斥候小队,人数最多亦不过五六十人,挡在数万大军面前……那根本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既然所有人都死光了,那么他们说阿拉伯人是他们发现的,谁能质疑?
届时,功勋自然降临到他们头上……
但是说不上有多少喜悦,关中儿郎血气方刚,宁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他们奢望功勋,那能够让他们加官晋爵,得到丰厚的赏赐,却绝对不愿意喝着袍泽的血,踏着袍泽的尸骨,将本应属于袍泽的功勋野蛮抢夺。
这与盗贼何异?
长孙校尉面容转冷,一字字道:“吾乃长孙家子弟,一言一行,皆是为了家族荣耀!尔等若是心有不忿,意欲为这个死掉的斥候鸣冤,那便是与长孙家作对!可曾考虑清楚?”
麾下兵卒齐齐一震。
长孙家是何等庞然大物?那是他们只能仰望的存在,既然这件事牵扯到了长孙家的层面,他们这些小人物就算有着一腔热血,不肯随波逐流又能如何?
长孙校尉看着众人沉默不语,知道自己这一番软硬兼攻、恩威并施的做法收到了效果,这些人将不得不保持沉默,只要再吃掉这一份军功,便再无后顾之忧。
当即命令自己的心腹将郑三娃的尸体拖走处置干净,然后对众人道:“上马!”
众人沉默着遵从命令,纷纷跃上马背,在长孙校尉的带领下往碎叶水的方向狂奔了百余里,然后折回去,返回弓月城。
*****
薛仁贵走进大帐,摘下头盔随手放在桌案上,伸手解开领口捆绑甲胄的丝绦,抄起桌案上的茶盏灌了一大口凉茶,长长的吁了口气。
太阳早已落山,但是白日里的余温仍未散尽,就连脚下的土地都蒸腾着热气。然而到了后半夜,凉风乍起气温陡降,好似从盛夏一步迈入了深秋……
从军以来,薛仁贵一直在房俊麾下效力,转战天下未尝一败,使得他很是积攒了心气儿,觉得四夷蛮胡不过如此,只需挥戈出击,兵锋所指便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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